以下絕對真實入住感受,12點多在攜程訂了2間特價雙人間,第一圖實拍(網上圖片在民警到之前被刪,怪我沒有截圖)訂房優惠12元,付款148(也不便宜了吧畢竟是客棧而已),18點左右到店之後帶我上了2樓房間,第2,3,4圖,所以詢問前台這是我們的房間嗎,她説是的(這時沒有多想),我説有沒有更好的,她説三樓有(實際是我訂的房間)要每間加價15元還有連續入住的前提,還有第二天不用打掃的前提,我們衹有將就了,是這種門第5張,沒有給我們鑰匙,我是揹着包出去吃飯的,不小心門栓還把手弄破了,飯後回來我自己的房間廁所門關上味道不是很重我勉強應付一晚算了,但是另外一個房間廁所的門是破的,所以馬桶是蹲坑的臭味直沖上來,第6張,房間充滿異味,這個雙人間沒有洗漱用品沒有煮水器沒有杯子我們前後4次去要,但是因為味道實在難聞睡不着覺,我與前台(與入住時不是同一位)反應我説我會給差評,並沒有危險的意思,衹是實事求是,後來老闆娘出現跟我們來解釋,説她身體不好疏於管理等等藉口,我們説我們要換房間實在住不下去,隨後她們要我們帶着被子去三樓(離譜)寧可空着,我們也答應加價15元一間房,我們搬上去之後發現這與他們網上我訂的房間一模一樣,隨後我找來前台反應,她也承認了是一樣的,説之前前台是怎麼搞的等等(她們用這一套用習慣了不止騙了多少客人),之後我説我不會加價給你們,你們這是欺騙消費者,前台給老闆娘打了電話與我交流,老闆娘此時説隨便你們吧,補不補隨便你們,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過了5分鐘她又打了電話此時已經10點左右要求我們退房,其實我是無所謂,但是同行人已經有入睡的,再因為我們明早6點就要離開太晚了我衹好報警,民警來了之後協商未果,老闆娘説什麼我們是小店服務跟不上,我的天你們是做服務行業的,知道自己做的不好不去改進反而拿這種把戲去欺騙消費者(此時她把網上房間圖片後台惡意刪除,前台已經通知她了),説我們入住時怎麼不看清楚你們已經入住4小時了,我真是笑了我明早6點走,你是不是要退我6小時(中午12點離開)我不是為了15元,實在不想吃啞巴虧才報的警,其實協商沒有什麼軟用,我們也是因為太晚了,付了30元了事,第7.8圖是我將近100元的房間裏的東西,衹是一小部分,真的是不敢用,破的,臟成什麼樣了,洗臉毛巾居然是一張紙,哎,這老闆娘居然還一臉不爽,一副惡狠狠地主婆的嘴臉,本人也做過服務行業從來沒見過這種欺騙消費者欺負外地人的,最後提醒之後的客人謹慎入住.網上的評分和評論都是刷的.最後補一張在別的平台找的我訂的房間圖.如果有零分我是1分都不會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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