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ngguna Anonim
12 September 2021
訂了兩晚,頭一晚凌晨兩點到店,跟店家説第三天能不能延遲退房,我頭一天凌晨兩點才住,延遲退房也不超過48小時,晚上十點的飛機,女老闆娘説不行,事情不是這樣算的,是按幾晚算的,12點退房,延遲退房得再交錢,我想着這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同意你延遲退房是善意,一般酒店都是12點退房,可能有兩點退房的,到點退房是事情正常的應該的流程。想着第三天到點後再交點錢待一會,晚上坐飛機。
第三天中午跟老闆娘説想延遲退房交點錢,問她多少錢,她説讓我交一整晚的全部的價格。我説我從道理上講,延遲退房的錢應該少於一整晚的全部都價格,你這麼個價格顯然沒有道理,既然一開始我凌晨兩點入住的時候,你沒考慮我入住的晚,是按幾個晚上收幾天的住宿費的,那麼現在我白天住宿一個下午,你收我整晚的住宿費是什麼道理?老闆娘説她就是不講道理。
我一看跟老闆娘講話沒有任何意義,她看樣子也是智力正常的人,我也沒有和她有任何的電話中的和麪對面的言語沖突,即使沒沖突,在和他剪短的對話中,她就讓我感到了她對所有客人的敵意,我很不解,一個旅店老闆即使想多賺錢也不應該有這樣都態度或者説心態,奇怪。
所以在晚上十點的飛機的情況下,在無法溝通的情況下,我就中午12點離店去機場了,這是在機場寫的。
ps: 在這個酒店的訂房頁面中,寫着可以延遲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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