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2日入住三亞語沫精品海景美宿,2025.1.15 晚上九點半左右,孩子被酒店的鞋櫃砸傷,立即搬開鞋櫃,當時孩子跪在地上,嘴巴出血,孩子大哭,立即抱起孩子,安撫,給酒店前台打電話。前台來房間,檢查鞋櫃,帶我們一起去三亞中心醫院,去醫院的途中孩子哭泣停止,睡着。到急診外科,檢查發現下脣破損,上脣繫帶斷裂,行頭顱CT檢查。頭顱CT檢查未見明顯異常。後請口腔科醫生查看,確診脣繫帶斷,開葯囑咐回家外塗,促進傷口癒合。當時口腔科醫生明確説明脣繫帶無法自愈,約2025年1月16日凌晨一點鐘,返回酒店,當時鞋櫃已經被搬走。睡覺時發現孩子後背有淤青,由於時間太晚,大人孩子都經不起折騰,就先休息。 2025年1月16日早上9:28,微信發給前台客服,告知退房,孩子後背上的淤青也圖片發給客服。客服沒有迴應,由於之前行程安排16日就結束,孩子整體情況還可以,就沒有繼續留在三亞,按照原計劃返程。期間攜程客服一直聯繫,孩子飛機落地之後,立即前往鎮江醫院。急診,由於CT已經做過了,醫生不建議再做放射性檢查,改做腹部超聲,膽胰脾腎沒有異常,但脊柱傷情無法評估。1月16日全天,孩子沒有進食,衹喝了一點點水,一直説嘴巴疼,讓她小口吃東西,也不願意。1月16日晚上,攜程客服告知酒店方面解決方案是承擔醫葯費和房費,酒店至此都沒有致歉,也沒有關心孩子傷情,故而本人要求酒店方寫致歉信。1月16日21:03,酒店前台微信發來致歉信,抬頭寫着“尊敬的徐女士和小朋友”這個稱呼全中國少説也要幾萬人。本人對酒店的致歉信不滿意,讓酒店方重新更改抬頭和致歉信內容,增加“後續出現問題,酒店承擔相應的責任”(注意:是相應的責任,不是全責)。 1月17日,17:44攜程客服給予迴應,由於孩子已經離開三亞,酒店方不知道後續孩子的情況,説酒店方暫時不能出具我所要求的道歉信內容。本人表示可以前往三亞配合酒店方的檢查,但是需要酒店一方承擔來回的機票、住宿、誤工費等費用,或者酒店方派專人來我處跟蹤這件事。酒店方拒絕派人來我處,我們去三亞的話,衹能承擔醫葯費,誤工費、機票等費用全部不承擔。攜程客服表示可以跟酒店繼續協商,讓我出具一個諒解書,本人拒絕出具諒解書。
原本想着衹要孩子沒大事,好好協商就行了,本人從開始到現在都沒有要求酒店方賠償,衹是要求道歉,承擔其相應責任,實在是對酒店處理的態度不滿意。原本活潑的孩子變得不愛説話了,希望天底下的孩子都能平安長大,三亞這個地方以後也不想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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