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鹽城亞朵市政府店侵權行為的投訴
本人於 2025 年 5 月 28 日通過攜程商旅預訂鹽城亞朵市政府店客房,當日 6 時左右抵達酒店辦理入住。在辦理手續過程中,酒店工作人員始終未告知房間窗户分佈情況,直至本人到達樓層進入房間,才發現所住房間為內開窗,且對面緊鄰一堵牆壁,壓抑感極強。隨即致電前台申請更換外窗房間,卻被告知 “高級房型全部為內開窗”,在未提供其他解決方案的情況下,便草草掛斷電話。
帶着無奈情緒準備處理工作事宜時,又發現房間桌面、床鋪存在異物,辦公桌下更有前一位住客遺留的食物殘渣。對此,本人通過亞朵小程序如實反饋問題,然而尚未得到任何實質性處理。
隨後進入衞生間洗漱,洗澡過程中隱約聽到敲門聲,因無法判斷是否為本人房間且當時身處浴室不便應答,故未理會。未曾想片刻後,房門竟被直接打開!本人在浴室內大聲呼喊要求對方退出,對方卻聲稱是 “送迎賓水果和伴手禮”,仍執意進入。在本人多次強調 “正在洗澡” 並以 “投訴” 相告後,對方才勉強離開。待本人洗漱完畢走出衞浴間,始終未見到所謂的迎賓水果及伴手禮。
震驚之餘,本人立即致電前台要求與值班經理或店長溝通。店長助理到場後,僅輕描淡寫地表示 “工作人員不是故意的”,對本人提出的 “侵犯私隱”“生命安全潛在威脅” 等核心問題避而不談,甚至聲稱 “工作人員可在住客未授權情況下隨時進出房間,且進入時會進行實時視頻錄像”。這番言論不僅無視住客合法權益,更將酒店安全管理規範拋之腦後。
溝通無果後,當晚 9 時左右本人接到店長電話,其表示 “已更換房間”,但事實上本人從未收到換房通知或房卡。更令人氣憤的是,店長竟試圖以 “贈送枕頭” 為條件,要求本人放棄維權,還稱 “過分要求無法滿足”。從前台接待到客房服務人員,從店長助理到店長,整個處理過程中,酒店方始終站在自身立場,對侵權行為毫無悔改之意,對住客可能遭受的精神傷害及安全隱患視而不見。此次事件直接導致本人當晚睡眠質量極差,半夜多次驚醒,身心均受到嚴重影響。
作為亞朵酒店的長期支持者,此次入住體驗顛覆了本人對品牌 “人文、温暖、有趣” 服務理念的認知。現正式向亞朵集團提出申訴,要求貴司徹查以下事項:
內開窗房間未提前告知的訊息隱瞞行為;
客房清潔不達標及遺留物問題;
工作人員未經允許擅自闖入客房的侵權行為;
管理層處理投訴時的敷衍態度及侵權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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